证监会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月24日消息,证监证券暂行征求征求今日晚间,人养证监会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老金《暂行规定》共6章30条,投资投资主要规定以下三方面内容,公开管理规定稿向公开一是募集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基金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二是明确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标准要求,并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意见意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职责做出规定;三是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的展业条件要求,并对基金销售机构信息提示、证监证券暂行征求征求账户服务、人养宣传推介、老金适当性管理、投资投资投资者教育等职责做出规定。公开管理规定稿向公开
原文如下:
证监会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推进多层次、募集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基金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业务,证监会起草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规定》共6章30条,主要规定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二是明确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标准要求,并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职责做出规定;三是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的展业条件要求,并对基金销售机构信息提示、账户服务、宣传推介、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职责做出规定。
欢迎社会各界对《暂行规定》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
关于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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